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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聘刘任杰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5

关于拟聘刘任杰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示


  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公安局关于达州市2021年面向全市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已完成考察的拟聘人员刘任杰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2月25日至3月7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向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联系电话:0818—3322219。

  附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达州市公安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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