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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关于2015年直接考核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考核等工作安排的公告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体检、考核等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规定和考核总成绩排名情况,现将我县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体检、考核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谈考核分数、个人素质考核加分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6111150018:00,所有体检人员到宣汉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到。体检报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考核通知书》,交与《考核通知书》同底版的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016112800,体检人员准时到宣汉县人社局办公楼院坝内集中,由专人带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确定为不合格者,三天内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者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结论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需全程携带本人身份证、《考核通知书》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收取,约350元。

2.体检考生不得请人代为体检。

3.体检期间入闱封闭,体检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高声喧哗,考生亲属不得随行到体检医院。

4.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已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5.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需按要求关闭电源后在集中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当天早上需禁食、禁饮。

二、考核工作

201511215:00,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统一在宣汉县人社局第一会议室(人力资源市场楼上)集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政审)工作。

参加考核(政审)的考生需在2016121日前按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并将个人档案资料、考核(政审)材料交宣汉县人社局事管股审核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501525501526501532岗位选岗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档案在外地者,请及时到宣汉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社局办公楼502室)开具调档函。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因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以上事项指定了时间的,均需在规定时间参加或完成。凡不在规定时间参加或提供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8185233026

附件: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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