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驻达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1〕852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培训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培训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部署。经考核审查,确定达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等15个单位承担2011年度全市和中央、省驻达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共81个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及职业道德科目的考前培训工作。
二、各培训点必须依据指定的教材和大纲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报市人社局职称专家科审定后组织实施。培训时,要配备有教学经验的师资,严格按照规定的学时(高级工120-150学时,中级工90-120学时,初级工60-90学时)和各工种的标准要求进行,确保培训质量。
三、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16个大工种,除经济服务和公共服务岗位外,其余14个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试题,各培训单位在培训结束前,与职称专家科联系,领取试卷并组织实施。16个以外其它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由各培训单位组织专家,按工种等级要求命题并组织实施。所有参考对象必须是参加报名并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各培训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工种及等级,增加报考人数。
四、各培训单位的开班时间,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各培训单位直接通知考生所在单位或考生本人,考生单位要及时将培训、考试有关信息通知本人,因工作疏漏造成考生未能参加培训、考试,由单位和本人负责。各培训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工作进度,培训、考试工作须在
五、考前培训和技术业务理论及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由各培训单位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函〔2011〕944号)有关规定执行,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凭(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六、培训坚持本人自愿参加原则,各培训单位要将人事考试有关考试纪律列入培训计划,并指导考生正确使用答题卡,确保培训、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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