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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二〇一〇年下半年公招公务员体检安排的通知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达州市二年下半年公招

公务员体检安排的通知

 

按照相关招考公告的要求,现对达州市2011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以及2010年公招其它机关公务员的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135(星期六)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中地点

201135早上8:00前在通川区一小(通川区院棚巷)操场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三、参加体检对象

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职位,按照招录名额,根据各县(市、区)考察结论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其余类别的职位,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其中,报考达州市2010年下半年公招其他机关公务员的,根据招考公告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规定,市本级机关面试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数线现为55.02分;县级及以下机关面试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数线现为52.96分,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此次公招公告执行。森林公安机关录用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身高要求男性1.68以上、女性1.58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收费标准

按每位考生300元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未在201135日早上800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在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和饮水。

(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特此通知。

 

附:

1. 2011年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2. 2011年达州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3. 达州市从优秀村干部和五项目人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名单

4.达州市2010年下半年公招其他机关公务员体检名单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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